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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酒店职业经理人才平台
  中国加入WTO意味着我国进入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轨道,作为酒店产业如何融入其中并不断提升品质得到发展?在行业接轨方面,酒店业改革开放得比较早。国家旅游局早在1987年就出台了关于星级评定的标准,而随着酒店业的不断发展和成熟,我国酒店业的行业定级标准则已经和国际接轨,在硬件方面已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但是从软件上讲,国有酒店与外资酒店相比存有不同程度差距。究其原因,笔者认为第一是管理上的问题。一个公民被外资企业录用,就工作得好一点,但一旦进入国有酒店,状况就会有另一种变化。除了运行机制方面的原因外,总经理的内在素质和专业化程度,决定了管理上的差异。因此酒店无论从硬件、软件还是管理系统方面,主要责任者还是总经理。第二是酒店的经济效益。现在我们讲的经济效益还是属于资产的总投入与利润的总产出之比。当然这个总投入要讲资产的质量和品牌,利润的总产出要讲创收和成本的质量控制。谁来管,还是总经理。第三,酒店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助于将双方的责任界定在一个比较科学的尺度内,便于考核。在转轨过程中有很多酒店都是两权混用,造成酒店不能按照市场经济运作规范进行,着重体现于价格控制的不稳定性和市场的不稳定性。外资酒店的经济效益一般都比国有的好,是因为他们在管理上责权明确,机制规范,市场比较稳定。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得出下面的结论:第一,外资酒店的总经理或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酒店老总,他们往往是属企业外聘人员,他们不同于所有者方面任命使用,而是应聘上岗,他们只对法人和股东大会负责。第二,他们的经营管理只受政策法规的制约,而不受其他方面的制约,也就是企业的法人管理机制责任明晰。第三,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不满意,可以调换,这样可以保障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和投资者对企业抱有信心。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对酒店职业经理人的流动,可从三个方面进行探讨:第一,如果我国有一大批经过考核认证的中国星级酒店业职业经理人,他们就会更有效地、有资格地根据自己的资格等级进入中外资酒店工作,这种流动会推动我国酒店业的发展。第二,如果国家建立这样一个人才平台,用人单位就能更符合实际需要招聘职业经理人,避免招聘单位不清楚所聘经理人的资历、能力等情况。第三,职业经理人的出任一般都有任期,有责任,他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而且更要对企业负责。他会把精力集中在政绩上、责任上,不会单单放在权力的级别上。这样,企业也容易出效益。

  江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上阐述了关于从企业人变成社会人的论述,加入WTO以后的中国,更需要一大批管理人才。当然对职业经理人的考评是一门科学。如同考评职称,我国现有星级酒店8000余家,分别在不同区域、不同星级,有着不同的品牌和不同的效益。总经理也有着不同的起点和不同的经历。国家可以尝试制定很细、很具体的考核标准和条件,第一可以在发达区域搞试点,第二可以分几批实施。第一批是选拔考评,择优评估;第二批是AB卷通试,业绩考核打分;后几批是无专业资格,专业工龄短、学历低、业绩差的申请报考,预备考查。也可以分为国家级考、地方级考,可以两年考评一次,入考者本人承担应考费。职业经理人的资格可以分得细一点,比如AAA、AAB、BBB、BBC、BCC等级别。这是一种行业资格认证,认证后的职业经理人可以被推荐担任大学旅游系的教授(教员)。这种结合更能使我国的旅游教育学以致用。现在在我国,旅游院校毕业能成为总经理的还不多,这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又一个问题。如果我们有一大批职业经理人和经理人才库的平台,相信一定会推动酒店业老总能力提升。

  搭建起一个适合市场需求的酒店职业经理人才的平台,是否有助于提高和推动现有总经理的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是否有助于总经理的市场化人才流动,是否有助于优胜劣汰和对未来专业教育事业的联动作用,进一步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这些都值得我们业内人士去认真思考。